启东市东海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镇村两级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村后备干部及编外劳务人员。现将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录村后备干部4名(开考比例1:2);
2.招录编外劳务人员3名(开考比例1:2)。
招聘条件
(一)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1日后出生);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具有启东市户籍或常住启东市范围内;
(五)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有长期扎根服务农村的意愿;
(六)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招聘程序和方法
01.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18日(不含双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东海镇党群工作局组织办(镇政府大楼309室)。
3.报名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东海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文末下载打印后手写)。
4.资格审查:由组织、纪检、公安、民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录用资格。
02.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机试、面试,总分各100分。
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30%、机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03.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笔试、机试及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并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对象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递补。
04.公示
拟聘名单在镇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应的问题,由镇组织、纪检等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05.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的予以试用,试用期六个月。
人员性质及福利待遇
01.村后备干部岗位
本岗位招聘人员主要从事村级事务工作,非村干部编制,试用期六个月,经考察合格的,按同类对象享受工资待遇、缴纳有关保险。正式工作后,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情况,予以续用或不再使用。
02.编外劳务人员岗位
本岗位招聘人员主要从事镇级事务工作,试用期六个月,经考核合格的,按同类对象享受工资待遇、缴纳有关保险。正式工作后,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情况,予以续聘或解除合同。
组织监督
招聘工作由镇党群工作局牵头,镇纪委全程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0926951
监督电话:0513-80926952
中共启东市东海镇委员会
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