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通启东海事处公开招聘海事协管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南通启东海事处协管人员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海事搜救应急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0月27日至2003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含党校);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和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简章第二条);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适合海事协管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1.搜救应急辅助(岗位代码01)5名。
专业及要求:海事管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航道港口类、船舶工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备注:持有船员适任证书或有海事、港口、航运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主要从事一线执勤;需要值夜班及水上现场工作,适合男性。
2.搜救应急辅助(岗位代码02)1名。
专业及要求:电子信息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自愿,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报名地点:南通启东海事处办公楼一楼大厅(启东市牡丹江中路899号)。
4.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时提交材料、资格审核
1.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2021年南通启东海事处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如实填写《2021年南通启东海事处公开招聘协管人员报名表》,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2.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培训班。
六、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海事相关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50分,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以上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2.体检由南通启东海事处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政审人选,由南通启东海事处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统一与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3-83312446。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等均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上公布,请考生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18862820272(鲁老师)。
南通启东海事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