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市管理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学历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岗位主要工作 |
01 |
信息采集员 |
政府购买服务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名 |
信息采集 |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机(三个月内有效)、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8日—7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四)资格审核
将根据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13-83558809
四、考试
按招聘计划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再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如需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完结。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能到岗的,招聘方有权视之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七、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城市管理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59001402。
九、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健康申报及承诺书》(彩色打印,附件2)并签字,现场交给工作人员。凡体温、“苏康码”、“行程码”异常或“行程码”中带有*号且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及考试。
本公告由南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9001393(杨洁)
附件1.南通市城管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南通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