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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务员考试
2022年南通海安市部分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78人公告
http://www.jiangsugwy.org/       2022-08-09      来源:海安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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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安市部分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需要,我市部分幼儿园决定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幼教事业;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有团结协作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符合幼儿园工作要求。

(二)具体条件

1.教学岗位人员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保育岗位人员

(1)具有高中(职高)及以上学历;

(2)持有保育员证;

(3)已缴纳社保,且至退休时(女满50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以后出生),报名时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3.保健岗位人员

具有医学、护理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护士(师)执业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8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及材料要求:

地点:海安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海安市学府路1号)。

根据报考岗位,下载相应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附件3、附件4),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2022年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教学岗位或保育岗位或保健岗位),“照片”处插入电子照片,填写核对无误后打印,“本人签名”处手写姓名。若手写报名登记表相应信息,必须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

(5)保育员证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可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打印)。

(6) 执业(助理)医师证书或护士(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验证报告(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nhc.gov.cn/cxx/打印)。

(7)年龄放宽者,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

3.报名时缴纳笔试费100元(微信扫码缴费)。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编外人员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

1.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19日下午3:00—5:30至海安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海安市学府路1号)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教学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30%)及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占70%,含教学设计)。

保育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30%)及保育专业知识(占70%)。

保健岗位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30%)及保健专业知识(占70%)。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确定聘用人员

1.教学岗位人员

在报考教学岗位且考试成绩达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各幼儿园实际核定的聘用指标,按以下步骤确定聘用人员:

⑴在同时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成绩相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仍不能区分时,教学设计得分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⑵在招聘幼儿园有聘用指标空额的情况下,在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成绩相同,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仍不能区分时,教学设计得分高者优先)的顺序递补聘用人员。

2.保育(保健)岗位人员

在报考保育(保健)岗位且考试成绩达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各幼儿园实际核定的聘用指标,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成绩相同,保育<保健>专业知识得分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2022年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整个聘用活动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体局纪监组全程监督。

五、有关说明

1.已在我市幼儿园工作,且经市编办、教育体育局2021年11月审核备案的在册编外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

2.应聘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的一个岗位。

3.如部分幼儿园实际聘用指标有空额时,由市局在全市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安排至有空岗的幼儿园(教学岗位优先安排同时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者)。

4.幼儿园聘用的编外人员实行学年聘任制。所有被聘用的编外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到各幼儿园工作,并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国家规定支付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5.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于考试前7天自行下载、打印《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5,含《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以下简称《承诺书》),每日自行测量体温,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笔试当天须交给考点入场检查人员)。备考期间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省、自治区的县级区域或直辖市的区、县,下同),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通过规定通道入场时,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本人姓名、采样时间信息,下同)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①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正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②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卡无异常,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③如仅行程卡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其他情况均无异常的,经现场核验,考生本人承诺确未到过有疫情发生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可正常参加考试(请从专用通道通过)。如到过有疫情发生县(市、区)(直辖市为乡镇街道)的,不得进入考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①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行程卡或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②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笔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③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离开中高风险地区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考生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6)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7)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在组织笔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工作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服从安排。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及时查看海安教育信息网相关公告,考前如有相关调整和要求,将另行告知。

6.各区(镇)、局直幼儿园于9月3日前将《2022年海安市幼儿园聘用编外人员一览表》(附件6)报市教体局人事科,电子稿发至邮箱hajyrs@126.com。

六、本公告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海安市部分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岗位及人数一览表.xlsx

2、2022年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教学岗位).doc

3、2022年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保育岗位).doc

4、2022年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保健岗位).doc

5、应聘人员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6、2022年海安市幼儿园聘用编外人员一览表.xls

海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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