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公告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途径。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明确提出“逐步将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作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新进入医师的必备条件”和“各省(区、市)可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申请参加相应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优先条件;在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省(区、市),作为临床医学专业中级技术岗位聘用的条件之一。”
江苏省人民医院是国家卫计委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卫计委“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自2007年起开始招收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以来,为社会培养了一批临床医学实用人才。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现决定面向全国招收2015年度第二批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并以需求为导向,兼顾专业均衡,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一)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
1、第一学历为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2、2013届、2014届和2015届的医学毕业生。
(二)单位委派培训学员
1、各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并于2015年就业,被该单位委派全程在我院接受培训的学员。
2、愿意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进行培训。
二、招收专业
内科、儿科、急诊科、皮肤科、神经内科、全科、康复医学科、外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外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临床病理科、检验医学科、放射科、超声医学科、核医学科、放射肿瘤科、医学遗传科、预防医学科共计25个培训专业。
三、招收计划
(一)全科专业:60人
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及以上。
(二)儿科专业:10人
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本科。
(三)内科等其他23个专业:130人
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本科。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培训临床学习和工作;
4、自愿参加住院医师培训。
(二)培训条件
1、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
(1)进入培训时具备学历、学位双证书;
(2)符合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或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
2、单位委派培训学员
(1)为委派单位招聘的正式员工;
(2)委派单位同意该学员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学员个人愿意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2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人民医院教育处(门诊楼1415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供①《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②简历一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二寸照片2张和电子照;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就业人员提供);⑥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就业人员提供);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⑧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⑨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⑩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单位委派培训学员
由单位统一报考,报名时须提供①《单位委派住院医师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二寸照片2张和电子照;④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⑥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六、考试
招收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核或面试,侧重于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初步定于2015年10月下旬进行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录取
所有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培训岗位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其中拟招收的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安排体检,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
所有招收名单确定后,由医院与其签订相应培训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相关规定及待遇
(一)医院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
(二)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的培训时间统一为三年;单位委派培训学员的培训时间根据《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文件执行。培训结束时,进行以临床实践技能为主的全省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国家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三)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后,均需自主择业。
(四)我院执行“医院招聘住院医师学员、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和单位委派培训学员3类人员同工同酬”的制度,即在规定的培训期间,按同一标准对此3类人员发放绩效工资(含保险等)、住宿补贴、伙食补贴、和工会福利(单位委派培训学员的工资仍由原单位发放)。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九、招收政策咨询电话
招收政策咨询电话:025-85038020或025-68136971
网址:http://www.jsph.net,Email:jsphjyc@126.com
联系人:唐大龙、冯湘雨
十、招收工作监督电话
招收工作监督电话:025-83707299
联系人:孙益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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