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分岗位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办公会议批准,现面向社会按人事代理方式公开招聘部分管理人员,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办法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具有全日制硕士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计划及具体要求
序号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1 |
党委宣传部 发展规划办公室 高教研究所 |
办事员 |
2 |
新闻类、文学类专业,有新闻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良好文字功底、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
2 |
图书馆 |
办事员 |
2 |
图书情报、文献检索等大类 |
3 |
后勤管理处 基建办公室 |
办事员 |
2 |
园艺、土木工程类 |
4 |
学工处 |
辅导员 |
4 |
艺术类、人文社科类专业;中共党员,在校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及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者优先 |
心理咨询师 |
1 |
心理学专业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报名者需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期间成绩单、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于2015年12月21日-28日到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室现场(行政办公楼南楼B305)报名并接受初审。
(二)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照1:3的开考比例参加笔试、面试。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院网上公告。
(三)笔试、面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职业教育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综合能力。
3.笔试、面试总分各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排名依次录取。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拟录取人员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按照人事代理管理,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学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