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公告
为加强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促进水利科研事业可持续发展,经水利部人事司批准,我院2016年增加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职位条件
1、具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职位的报名条件:
(1)2015年或2016年毕业学生。
(2)职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本科、硕士、博士学习院校中至少有一个院校为“985”或“211”或“本院”或“泰晤士报公布前400名高校”。
(3)职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本科、硕士学习院校均须为“985”或“211”院校;或者本科学习院校是“985”或“211”院校,硕士学习院校须为“泰晤士报公布前400名高校”。
2、英语具有较强的读、写、听、说能力,英语六级(CET-6)成绩425分(含)以上或雅思:6.0分(含)以上或TOEFL:80分(含)以上或GRE:300分(含)以上。
3、具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中的“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5日。
报名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3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综合楼1022室。
应聘人员可直接至报名地点报名或将报名材料邮寄至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劳动教育处,并在信封注明应聘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填报《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本(Excel格式)报名表发至zhu@nhri.cn(不得改变电子表格版本格式)。
报名邮件请命名:应聘职位X:XXXXX(需求专业名称)-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自荐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2)2015年毕业的学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16年毕业的学生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大学本科学习成绩班级或学院排名情况(请附证明材料);
(4)英语六、四级成绩复印件,英语口语等级证书、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
(5)获奖证书复印件,担任的社会职务及政治面貌等;
(6)发表论文(注明被SCI、EI等收录情况)、专著、专利、持有执业资格证书、个人特长等;
(7)科研实践、工作实习经历;
(8)学位论文研究方向或论文大纲。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境)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相关海外学习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应聘者提供的“学习成绩、英语六、四级成绩、英语口语等级、计算机水平等级、获奖、担任的社会职务及政治面貌、发表论文(注明被SCI、EI等收录情况)、专著、专利、持有执业资格证、个人特长、科研实践、工作实习经历、学位论文研究方向或论文大纲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通过资格审查初选,将于2016年4月上旬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的公告栏中公布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和初选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自荐材料不返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及面试均在同一天进行,先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
(二)笔试内容
1、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水利水运水电专业基础知识、南京水科院院情、计算机知识)(共15%);
2、英语能力知识(25%);
3、中文综合能力知识(15%);
4、专业理论知识(45%),按应聘职位(专业)选择答题。
(三)面试
由面试考评小组听取应聘者个人介绍(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情况等),并用提问的方式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工作技能和英语口语水平等进行考核。
(四)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
2016年4月上旬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告栏中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和应聘者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第1名自动放弃,将在该职位前3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如该职位前3名都自动放弃,则该职位空缺。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有关事项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公布,同时电话通知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录取
根据体检和考试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水利部人事司、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及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择优聘用。
(一)录取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与拟聘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按照事业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规定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二)录取人员属已参加工作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接收流动人员的规定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三)录取人员属海外留学归国初次就业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录用留学回国人员的规定办理事业进编手续。
(四)录取人员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七、报到
录取人员持以下材料于2016年9月30日前至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
(一)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二)已参加工作人员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三)海外留学归国初次就业的人员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八、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5828164
联系人: 胡 哲 宗志强
单位地址: 南京市广州路223号 邮编: 210029
单位网址: http://www.nhri.cn
E-mail :zhu@nhri.cn
九、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25-85828160
联系人: 刘兆衡
特此公告。
附件: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2.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