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江苏师范大学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师范大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放宽至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3月30日9:00—2016年4月20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3月30日9:00 -2016年4月2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江苏师范大学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江苏师范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5、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知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或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考核程序
考核分两轮进行,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专业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60%,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满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核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专任教师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师范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500203
联系人: 徐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6-83403528
联系人: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师范大学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