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学校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jpi.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有正、副高职称者可适当放宽(正高放宽至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8月15日09:00-8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8月15日09:00-8月30日16:00;
3、资格审查时,对于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由于其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名称与国内高校专业名称不尽相同,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要求,由学校成立专门的专家组予以认定。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9月1日—9月2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124。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②面试。
1、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运用、实际操作和岗位认知等作出评价。
2、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时间为2016年9月3日(如遇考生人数多,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时间,以公告或电话形式提前通知考生)。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在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
5、面试按照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并于面试前在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6、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含试讲)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7、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调动手续或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8351138
联系人:王老师、魏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57013249
联系人:刘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