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大学本科学历人员须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毕业专业的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16年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一招聘岗位表)。
5、应届毕业生为2016年毕业生及2015年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社会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本次的招聘岗位须参加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的笔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 27日的08:00—16: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20号,无锡火车站南广场乘83路公交车、无锡火车站北广场及无锡中央汽车站乘158路公交车到江原医院站下,回走50米即到研究所)。
(3)报名方式:到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请下载《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携带填写准确信息的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现场报名,并现场交纳100元统一笔试费用。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个人简历。社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材料、个人简历。以上材料复印件按顺序附在简历后并装订。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由我单位直接通知报名人员。
3、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由我单位委托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二)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22日(周六)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在通过报名之后请保持手机畅通,按通知要求至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本次笔试考点统一安排在南京。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本次招考有效。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站公布。
(五)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七)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等考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60%。
(八)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公告中说明,并不得歧视残疾人)。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0-85508782,85514482-3722
联系人:王颂佩、苗迪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621
联系人: 张宜清
附件:
2016年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