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公告
中国药科大学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为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全国重点大学。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2名。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2018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注:本科阶段也需全日制);
2. 新疆籍,少数民族,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具备较强的维语和汉语的听、说、读、写等能力。
3.理、工、经、管、文、法等学科专业,具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
4.中共党员,政治方向坚定,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强;
5.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作风端正,品行优良,身心健康;
6. 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语言表达、教育引导和调查研究等方面的能力;
二、岗位性质
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
三、报名相关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
2.报名方式:请将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job@cp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应聘中国药科大学少数民族辅导员”字样。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中国药科大学辅导员报名表》(附件),未按要求填写者,不予接收。
(1)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近期一张生活照;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其他有关证书(从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扫描件。
学校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4.其他说明。
(1)对于通过简历筛选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我校将以电话通知,未通过者不另作通告;
(2)相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四、考试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5-86185066
七、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联系人:毛主任
联系电话:025-86185570
中国药科大学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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