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校内转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现有41个专业及方向,在校生9800余人,在建的新校区位于镇江市丹徒新区长香路十里长山高校园区,占地面积85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距离江苏大学校本部20余公里。拟于2018年9月迁址办学,按照江苏大学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相关决议精神,现面向全校招聘骨干教师和专业(课程)负责人,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为江苏大学在编在岗专职教师或实验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为高年资讲师。
2.有志于从事本科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3.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本科教学评价在良好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1. 3月25日前,应聘人员填写《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转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或《江苏大学京江学院转聘实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3),经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本单位申请转聘人员各类报名表、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送京江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1303-1(或人事处人事科),各类报名表、汇总表电子版(学院+姓名)发送至jjxyrlzyb@ujs.edu.cn。
2.4月15日前,学院按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查,并组织面试或试讲。
3.4月20日前,学院将拟聘任人员报送学校,研究通过后办理转聘手续。
四、工作量要求及工作量酬金发放标准
1.原则上转聘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T为:基础课不得低于1.8t,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不得低于1.5 t(其中t为江苏大学单位教学编制所要求的教学工作量)。
2.骨干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总教学工作量的60%。
3.学院参照江苏大学有关规定修定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4.校内转聘教师完成的工作量达到江苏大学规定的业绩分要求(可全部由教学完成),全额发放业绩津贴,否则,业绩津贴按照比例发放。
5.校内转聘教师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及酬金发放标准:
未超1t时,按照江苏大学教学编制酬金标准计算发放;
完成1t以上未超2t时,所有教学工作量酬金按照江苏大学教学编制酬金标准的两倍计算发放;
超过2t以上的部分,按照江苏大学教学编制超编酬金标准的两倍计算发放;
五、学院补贴
1.专业(课程)负责人年终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1万元补贴。
2.二级学院院长原则上从专业(课程)负责人中产生,年终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1万元补贴。
3.骨干教师科研、研究生教学等工作量均按照江苏大学有关规定执行。鼓励以江苏大学京江学院教师身份署名发表论文、申报项目、申请专利、出版著作,取得的科研成果,按学院科研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科研奖金。
六、聘任时间
骨干教师、专业(课程)负责人聘期三年,聘期结束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聘任。
七、其他
身份及管理、待遇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江苏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八、招聘咨询
联系人:范艳华 咨询电话:88783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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