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
5.资格条件中的招聘对象,包括①国内应届毕业生、②国(境)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③其他人员;其中“不限”包括①②③、“社会人员”包括②③。国内应届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2017年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以上人员应聘时均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基准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7.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台生和其他台湾居民在苏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2日-11月20日(工作日8:00-16:00)。
2.报名地点: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20号,无锡火车站南广场乘83路公交车、无锡火车站北广场及无锡中央汽车站乘158路公交车到江原医院站下,回走50米即到研究所)。
3.报名方式:到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请下载《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携带填写详细信息的报名表、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3张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现场报名。
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各类材料、个人简历。 2017、2018年未就业的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以上材料复印件按顺序附在简历后并装订。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时间为11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11月21日-11月23日(8:00-16:00)至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60%为合格,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网站公布。
(四)面试按照招聘单位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及单位网站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考试的合格线以单位面试公告为准,原则上不低于总分的60%,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60%。
(六)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要求的,须在公告中说明,并不得歧视残疾人)。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0-85508782,85514482-3722
联系人:王颂佩、苗迪
联系地址:无锡市钱荣路20号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纪检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0-85508752、85514482-3520
联系人:俞惠新
附件1.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
2018年11月1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江苏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jiangsu/),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