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院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品行端正,团结同志,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学风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较强科研能力,读博期间须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六)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及相应学位,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1、报名、照片上传:2021年4月9日09:00-5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2021年4月12日09:00-5月8日16:00。
3、陈述申辩:2021年4月12日-5月1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1年4月12日9∶00-5月1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国(境)内2021年毕业的博士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为面试,开考比例1:1。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复印件经本人签字后邮寄至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逾期未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学习成绩单;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证书、博士论文等。
(三)面试由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组织,面试采用学术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面试成绩由评委小组当场通知考生。拟聘用人员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 70分 (满分 100分 )。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面试前电话通知考生。同时,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三)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及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四)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备案等手续后,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5年,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我院给予一定数额的租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五)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699856
联 系 人:雷旭华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25-83236258、85699892
联系人:杨格、陈自忠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025-83236078。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