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学校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名,用工形式为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航空与交通工程学院飞机维修专任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团队协作精神,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男,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专业要求为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等理工科航空维修相关专业;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5年以上航空器定检或航线维护经验;(2)持有CCAR66R3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TA涡轮飞机);(3)航空维修工作/维修培训中无不诚信行为记录(入职后需提供维修企业出具的诚信记录证明)。
5、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考核
1.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6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WORD格式《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以PDF格式按以下顺序):(1)1寸免冠电子证件照片;(2)身份证;(3)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高等教育阶段成绩单;(4)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5)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表》(WORD格式)及所有佐证材料(PDF格式)一并制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jsgcxyrsc@163.com。邮件主题以“毕业院校+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注意控制附件大小,不要超过10M。请严格按照要求发送邮件,未按照要求发送报名材料者,视同无效报名,不予资格初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考试方式为:笔试、试讲、面试与心理测试
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试讲与面试人员,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试讲与面试,笔试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试讲与面试合格线均为60分(满分100分)。试讲与面试按照学校制定的办法执行。进入试讲与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网址:),试讲与面试安排将通过短信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与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心理测试:具备试讲与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进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试讲、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同分,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4、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取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安排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考察。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重点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学校审批后依法聘用。
四、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13-81050267
联系人:邹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513-81050007
联系人:邱老师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