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消防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泗阳县公安消防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辅助人员5名,辅助开展灾害事故现场调查等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退伍军人,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无失信行为,热爱消防事业。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 9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报名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327房间。
考生于9月12日下午14:30-18:00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招录程序
1、笔试(2018年9月13日上午8:30-10:30)。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笔试总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2018年9月15日上午8:00)。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所招聘计划数3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于9月14日下午14:30-18:00在报名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应急问题处置、人际关系协调处理、组织计划、工作态度等能力。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体检。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得分排序)。体检工作由泗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消防大队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考察。由县消防大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泗阳人才网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情况不予聘用,因此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人员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月工资待遇2600元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录用人员根据其服役年限酌情增加待遇)。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0831598 85219280
泗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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