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消防支队招聘消防员(编外)简章
根据宿迁市消防支队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委托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专职消防员(编外),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宿迁市户籍适龄人员(含县区)。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见下表。
岗位 名称 |
性别 |
专业 |
学历 |
招聘 数量 |
备注 |
战斗员 |
男 |
-- |
高中 以上 |
55名 |
部队退伍官兵、B照驾驶员、体育特长者优先。 |
通讯员 |
男 |
-- |
大专 以上 |
5名 |
计算机中级以上(含),通讯专业技术提前录取。 |
驾驶员 |
男 |
-- |
高中 以上 |
9名 |
拥有B2驾驶证以上(含)。 |
总人数 |
69名 |
岗位名称 |
拟征召人数(名) |
备注 |
市本级 |
16 |
通讯员5名,11名战斗员。 |
宿城区 |
4 |
2名战斗员,2名B照驾驶员 |
宿豫区 |
6 |
6名战斗员 |
湖滨新区 |
6 |
6名战斗员 |
泗阳县 |
8 |
8名战斗员 |
泗洪县 |
11 |
9名战斗员,2名B照驾驶员 |
沭阳县 |
18 |
13名战斗员,5名B照驾驶员 |
合计 |
69 |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二)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战备需要。
(三)身体条件: 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 男性,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通讯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五) 年龄在18至24周岁之间,时间截止到11月20日。
(六)退役军人,根据任务需要可适当放宽年龄至30周岁。
(七)曾在消防部门基层战斗员岗位工作,且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员,可适当放宽年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和报名
本次招聘经宿迁市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各县区消防中队配合,委托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1.报名方式:采取就近原则,全市各县区设立7个报名点,要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保本人能够完成体能考核且无身体障碍。报名统一由消防支队汇总,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消防支队报名地点:宿迁市富康大道与北一路交叉口(淮海建材城东侧)消防支队四楼司令部
联系电话:0527—80909117 联系人:何明松
宿城区报名地点:宿城区消防大队太湖路中队
联系电话:0527—80901850 联系人:徐守福
宿豫区报名地点:宿豫区消防大队泰山路中队
联系电话:0527—84465461 联系人:孙然
湖滨新区报名地点:湖滨新区消防大队宿新路中队
联系电话:0527—88751119 联系人:刘笑
泗阳报名地点:泗阳县消防中队
联系电话:0527—80832119 联系人:钟裔珍
沭阳报名地点:沭阳县消防大队南部新城专职消防队
联系电话:0527—80631762 联系人:巫星辉
泗洪报名地点:泗洪县消防中队
联系电话:0527—80821316 联系人:力春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1日9时-11月30日17时。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方法:此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退伍证、驾驶员需提供驾驶证,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6)符合条件的在职队员报考通讯员岗位的,直接到消防支队司令部报名,由消防支队统一考核调配。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前组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市消防支队司令部负责。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试考核程序。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参加考试考核,具体由消防支队组织。
1.体能测试。科目为1500米跑(10分钟及以内记为及格)、100米跑(17秒以内为及格)、仰卧起坐(2分钟30个以上及格),占考核总成绩50%。体能测试全部及格的人员参加理论考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2.笔试
考核内容为基础消防知识,占考核总成绩20%。
3.面试
理论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从业经历等,占考核总成绩30%。
4.政审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政审人员,政审工作由消防支队政治处组织,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个人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格检查程序。
七、体格检查
根据参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要求实施,参考人员不得有纹身,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统一集中到市第一人民医院参加健康体检,相关费用由消防支队承担。
八、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消防支队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1、经考试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后,将按规定办理录用登记备案手续,委托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档案。
2、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一年,培训试用期2个月。被录用的专职消防员由消防支队组织统一集中培训并考核。合格者由消防支队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消防站工作,参照消防支队现行管理制度实行管理,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续签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则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逐年增加。
(1)工资待遇标准。培训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月,正式录用后,队员平均月收入约4200元。每年实行定期增资,从事特殊岗位给予适当补贴。
(2)统一为专职消防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公积金。
(3)工作期间,免费食宿,免费供给夏常服、冬常服、作训服等被装和生活用品。
(4)录取人员试用期内每周休息1天,分二批休息,试用期结束后每月休息8天,具体调休计划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所有人员执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其中8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其余时间在队原地备勤。
(5)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优先录取报考工作所在地和家庭常住地为同一县区的队员,特殊情况除外。
(6)所属单位每年为专职消防员免费体检1次,并建立健康档案。
(7)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十、录用报到
经公示后,被录用人员做好参加集中培训的准备工作。
十一、工作提示
(一)招聘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退伍军人及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向招聘办公室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凡发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909117
监督电话:0527—80909122,0527-84359536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址:宿迁市富康大道与北一路交叉口消防支队
本简章由宿迁市消防支队、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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