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office办公软件,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优先;
4.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5.形象气质良好,举止大方,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流畅,能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讲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根据“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11月28日—12月2日(周六周日有人值班)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804室。
2.报名与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报名登记表》(附件1,自行A4纸打印并填写一式三份),上述证件各提供复印件三份和近期免冠正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以及提供材料虚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与录用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达到20人以上组织笔试,笔试内容参考公务员考试,重点侧重公文写作方面,报名人数不到20人直接组织面试。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根据考生总成绩组织体检,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 政审、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泗洪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在公示期间被检举且经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组织递补。
三、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无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2.工资待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年底享有奖励性绩效奖。
3.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泗洪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63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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