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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公务员考试
2019年宿迁泗阳县选聘高中教师36人简章
http://www.jiangsugwy.org/       2019-07-31      来源:泗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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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泗阳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简章


  为促进我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满足中学高层次人才需求,依据《泗阳县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泗政发【2019】90号),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办学校高中教师36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单位、选聘岗位、计划选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身体健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较强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志愿在泗阳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2.年龄要求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特别优秀的,年龄放宽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4.学历学位等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现仍在教学岗位任教。本县在岗教师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3)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4)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泗阳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5217786);


  (5)其他不适宜报考情形。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 8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一律不得补报)。


  报名地点:泗阳县教育局四楼组宣科409房间。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提供材料:①《报名表》;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⑤各类获奖证书;⑥本县在岗教师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⑦个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证件照4张(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三张在背面写上姓名和应聘学段学科)。上述②—⑤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由县教育局对报名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本次选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二)面试


  面试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按照选聘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报名时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选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9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阳教育信息网(www.siyangedu.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如有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将违约情形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泗阳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0833110


  五、本《简章》由泗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833036、80833038


  附件:2019年泗阳县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简介表


  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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