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幸福街道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5名(男性),文秘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4、应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需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有驾照的优先录取(主要从事户外城市管理工作);
5、应聘文秘岗位的需大专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具备较强的文字材料功底,同等条件具备一年以上文秘或新闻宣传工作经验的优先录取;
6、应聘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伍军人或具有规划、法律专业特长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方式采用面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5日--2021年5月31日下午五时
2、报名地点:幸福街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马陵公园西门南侧院内)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84215669.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资格复审与面试
报名资格复审通过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考察、公示
对入围人员组织政审和体检(费用自理),合格人员将公示一周,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公示结果,个人健康体检报告情况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一年一聘。首次聘用含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岗位要求的予以辞退。
城市协管员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工资为基本工资2500元/月、考核工资500元/月,缴纳保险。文秘岗位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工资为基本工资2800元/月、考核工资500元/月,缴纳保险。工作每满一年,增加工龄工资100元/月。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幸福街道纪工委将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80978016
五、本简章由幸福街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幸福街道生态环境和建设局
2021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