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录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录岗位
男子执法协管员20名。
三、报考条件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保守工作秘密,适应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和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失信记录;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7米以上;
4、司法职业院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退役军人、有城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5、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6、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6月22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压缩上传至邮箱358431452@qq.com,压缩包按“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姓名+手机号”的格式命名。需提供资料:应聘登记表(附件中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或者照片以及本人2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携带身份证。
3、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100分。
4、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具备适应城市管理工作的体能素质,分值100分。
5、综合成绩:按照面试、体能测试分别占80%、2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6、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以岗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7、考察:考察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含无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报告)。考察未通过的,取消资格,并按照程序递补进入考察。
8、体检合格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
六、聘用及待遇
1、公示结束后,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到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事辅助执法工作。
2、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最低服务期一年半)。被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有城管工作经验的除外),试用期内工资2500元/月。正式录用后协管员基本工资2900元/月(含五险)、考核工资500元/月,并按规定享受工会、年终考核奖等福利。
七、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115229288(田老师)宿迁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527-84500610。
附件:宿城区城市管理局、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应聘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