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山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村、社区发展需要,经虞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政治素质好,责任性强,热爱基层工作;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或工作处分记录等情况;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1.村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招聘对象 |
招聘范围 |
学历要求 |
专业条件 |
年龄条件 |
工作经历 |
其他 |
1 |
农村管理 |
8 |
不限 |
社会在职人员 |
户籍或出生地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3周年以上工作经验 |
中共党员 |
2.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招聘对象 |
招聘范围 |
学历要求 |
专业条件 |
年龄条件 |
工作经历 |
其他 |
1 |
社区管理A |
15 |
男 |
社会在职人员 |
常熟市户籍且在常福、琴川、虞山和莫城街道有合法固定住所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5周年以上工作经验 |
|
2 |
社区管理B |
15 |
女 |
社会在职人员 |
常熟市户籍且在常福、琴川、虞山和莫城街道有合法固定住所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5周年以上工作经验 |
|
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至9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常熟市珠江路222号底楼,常熟市人力资源市场12、13、14号窗口进行现场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原则上需本人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随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村出具的出生地在虞山街道的证明(报考村工作人员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土地证、不动产证)等原件。
说明:凡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有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要求有5年工作经历的需累计有60个月及以上单位缴费记录;要求有3年工作经历的需累计有36个月及以上单位缴费记录;自由职业者自主缴纳社会保险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虞山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办理报名手续。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该岗位招聘数相应减少,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调整到其他岗位。
五、考试和考察
1.笔试(占40%):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不定范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进入面试。凡中共党员(社区管理岗位)、退伍军人、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加,入党时间须在简章公布之前)。
2.面试(占60%):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足岗位招聘人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人员不录用。
5.考察:对应聘者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应聘者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人员不录用。
六、试用聘用
通过体检及考察的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由街道统一分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三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缺额的,在面试合格分以上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结果影响聘用的;
2.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
4.试用期内应征入伍的;
5. 违反相关纪律、工作不称职被终止试用或自动离职的。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待遇: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础工资,其他待遇按街道规定标准发放,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聘用待遇:执行虞山街道村、社区工作人员现行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标准,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
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招聘工作全程自觉接受上级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2866380。
九、其他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虞山街道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解释,电话:52851200。
虞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9月3日
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推荐访问国家事业单位考试网江苏页面(http://www.chinasydw.org/jiangsu/),招聘信息更全面、更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