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市姑苏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苏州市就业创业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人社局、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民政局、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城市管理局、苏州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帮扶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就促办〔2019〕4号)相关要求,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以下简称“基层岗位”)托底安排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同时,通过提高基层岗位资源利用率,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处于失业状态、毕业离校未满两年(注:毕业离校时间以毕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的苏州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技能要求;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由人社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高校毕业生;
(2) 由民政部门认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
(3) 由民政部门确定的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
(4) 由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5) 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
限于苏州市区户籍高校毕业生(市区户籍范围包括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和吴江区)。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9 年我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为市容管理员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 公告发布。我区于10月14日发布招聘信息公告,个人可通过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http://www.gusu.gov.cn/)。
(二) 个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姑苏区人力资源市场(旧学前 21 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10月21日-23日。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②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含低保边缘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曾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
③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可详见附件 1)。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三) 组织现场双向选择。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由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能测试及面试。设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等于或小于计划招聘人数的,由姑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单位组织现场双向选择,现场双向选择必须本人参加。按照双向选择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上述体能测试、面试或现场双向选择环节的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 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可进行人员一次性递补。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 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统一在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s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六) 岗前培训和录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姑苏区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安排上岗。
五、政策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由基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时间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有执业或技术资格准入要求的,可延长至一年)。工资待遇根据同类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资水平确定,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等。在劳动合同期内,人事档案管理、党、团关系管理参照现行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在从事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咨询电话:0512-65528112
附件:2019年度苏州市姑苏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开发情况汇总表
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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