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因检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苏州大市范围户籍,身体健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法学、中文类专业;
5.有政法单位工作经历的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予以录用。
报名时间:2020年3月4日—3月6日。
邮箱地址:li.ym@sndhr.com
网络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户口薄(户头联和本人联)、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等原件的扫描件,以及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彩色照片的电子档(请务必保证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以“岗位+姓名”邮件名的形式发至报名邮箱内
三、招考及聘用
1.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按照招工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报苏州高新区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
3.聘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213704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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