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特设岗位公开选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意见》(苏人保事〔2017〕3号)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选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选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不限户籍或生源地。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21日至2002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选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0年10月2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选聘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0时至10月29日24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通过网上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上传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箱账号:苏州市计量测试院wangcc@szjl.com.cn;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1546794699@qq.com。
(2)填写《特设岗位选聘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附件1,本人签名)、个人2寸免冠照片(jpg格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3)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缴纳社保清单。
(4)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复审时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选聘岗位和选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核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送市人社局,确定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官网公示3天后,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核。
五、考核
1.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2.考核开始前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核入围对象是否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3.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后即可申领),考核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5.考核结果在招聘单位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七、本《公告》由苏州市计量测试院和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选聘政策咨询电话:苏州市计量测试院0512—66592027;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0512—65631542。
附件1.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特设岗位选聘人员报名审核登记表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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