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职辅导员,应聘人员须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够随时到岗工作。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公告附件I。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与全面发展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主页、苏州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到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党政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相关报名材料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tpxy@mail.usts.edu.cn。
2.报名材料要求:所有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II)》;同时递交一份完整的应聘简历(内容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最高学历学位证、能够证明相关能力的各类证书、证明等,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认证书)。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及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学院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选。
(四)相关考核。 A、笔试考核。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实际招聘名额3倍时,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选进行笔试考核。笔试内容为基本知识考核和相关能力测试。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B、面试答辩。在规定范围和时间内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竞聘优势等,就有关提问进行答辩。
(五)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及递补人员名单。
(六)拟录用人员体检。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五、聘用方式
经考核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学院与被录用人员按照苏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按照苏州市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录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不能适应所聘岗位工作的,将按规定解聘。
六、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月10日下午15:30。
其他阶段的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唐老师
电话:0512-68091833
七、特殊说明
因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将来整体将搬迁至新校区,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录用人员可能面临工作地点、内容的变更,须服从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请广大应聘者知悉。学校对此保留最终解释权。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