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0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8日至2003年1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五)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
(六)《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中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人员。
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21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为苏州市区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9:00-2021年1月20日16:00;
2.报名网址: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查询链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根据《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须上传考生本人照片。照片要求: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或png格式,大小不超过1M。
3.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18日9:00-2021年1月21日15: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月18日9:00-2021年1月22日15: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1年1月18日9:00-2021年1月22日17:00。
6.缴费时间:2021年1月18日9:00-2021年1月23日12:00。
(三)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核减招考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办理退费手续。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月22日17:00前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方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8728018、68728107。
4.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本次公开招录教师的考试费用:笔试费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通过初审人员须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笔试后,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到笔试现场考务办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5.通过资格初审并且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30%计)+面试(按占比70%计)。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不少于7天)在“中国姑苏”网上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考生须按公告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责任自负),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随身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附件2)。笔试地点:苏州市姑苏区。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成绩将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布,考生自行查阅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
5.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五、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经复审合格后考生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工作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当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为试讲,上一节与应聘专业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岗位还需增设专业技能测试,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分。
3.面试分数以百分制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招聘总成绩当天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成绩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苏州市姑苏区2021年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时即可申领“苏康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考生,还须主动出示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七、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八、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九、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姑苏”网(http://www.gus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领取录取通知书。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姑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事业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暂无教师资格证的2021届以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由苏州市姑苏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22101。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8018、68728107。
苏州市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