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2021年诉调对接(派驻)调解员补充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补充招聘诉调对接(派驻)调解员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 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苏州市区户籍,能听懂苏州方言;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
二、具体岗位条件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2 | 大专及以上 | 法律类、中文文秘类、 公共管理类 |
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按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录用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简章公布起至2021年1月16日(星期 六 )22:00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考生将填报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wzqsfj@163.com,
邮件标题:姓名+报名。
3、报名资料: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参保证明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详见附表)。考生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报名结果确认:报名失败会以邮件或电话形式告知原因,报名成功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收到短信通知。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主要内容为《宪法》《民法典》《人民调解法》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人民调解工作相关业务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
2、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直至核销。
3、笔试时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10:00~11:15。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3:1进入面试,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5、笔试成绩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及吴中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按照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温体温低于37.3°C,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总成绩计算
1、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2、考试总成绩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及吴中普法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
1、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3、因考生体检、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
八、录用、管理和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用工性质为聘用人员。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诉调对接(派驻)调解员实际工作地点由招录单位统筹分配,录用人员须服从分配。
十、本简章由吴中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626716。
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
2021年1月11日
附件:吴中区司法局2021年补充招聘诉调对接(派驻)调解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