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相城区黄埭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黄埭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2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1.村(社区)工作人员3名;
2.机关工作人员9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认真踏实,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
5.苏州市区户籍,户籍转入时间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
6.专业及其他要求见下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在线报名或邮寄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6日—6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黄埭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康阳路227号,黄埭汽车总站对面)。
3.报名资料:报名人员请填写《黄埭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另带好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1)身份证;
(2)户口簿(将显示户籍地址的首页与报考人员所在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2寸证件照1张;
(5)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黄埭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里所涉及的时间栏目必须精确到年月,否则退回报名材料,报名视为无效;
退伍军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①身份证;②户口簿(将显示户籍地址的首页与报考人员所在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③学历证书;④2寸证件照1张;⑤退伍证。
4.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1年6月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9年6月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黄埭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原报名人员可按照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笔试当天“苏康码”或“苏城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通过“高新黄埭”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资格复审
1.由黄埭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将应聘人员报考材料交组织人事部门复审。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
2.面试当天“苏康码”或“苏城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另行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通过“高新黄埭”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标准参照招工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直接录用,政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由黄埭镇党政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录取和聘用
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高新黄埭”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2个月)。
九、管理和待遇
1.机关工作人员由黄埭镇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村(社区)工作人员由所在村(社区)负责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事宜。
2.由工作单位和合同签订方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
3.薪酬主要包括基础工资和年终绩效考核奖。试用期不合格者直接予以解聘,用人单位只承担试用期期间基础工资,不另行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发放绩效考核奖主要依据。
十、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各方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65420971。
2.本简章由黄埭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488004、0512-65428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