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招聘简章
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主要从事收发工作,现将具体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收发人员 1名
三、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犯罪记录。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
6、苏州户籍。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2021年6月17日16:00。
2、网上报名:报名入口
(二)考试
1、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按不低于1:2的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2、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超过5人的,则进行笔试;不超过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如有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所有网上报名要求上传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等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5、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放弃录用等出现缺额时,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1、根据面试及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
2、新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者不胜任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3、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六、其他
本招聘简章由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53540165(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00,下午14:00-17:00)
太仓市机关事务中心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