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简章
经市住建局党委研究同意,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对象、招聘范围,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等条件详见《2021年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招聘合同制职工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 8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0512—51935210、0512—51935200;
2、报名地点:常熟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办公室 (珠江路222号)。
3、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纳)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免缴考试费。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个人参保证明)
④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2021年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工报名表》,办理报名手续。
四、考试形式和时间
1、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根据考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政审
1、进入体检人员,实行一次性体检,费用自理。
2、政审工作由聘用单位组织实施。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一次性递补。
4、政审合格被聘用后,可予以报销体检费用。
六、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本简章由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2818282
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