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香山管理处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香山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人数 |
具体条件 |
|
学历 |
其他条件 |
||
护林消防专员 |
3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男性,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电工上岗证的优先录用 |
二、招聘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 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罚的;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
(4)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者下载并填写《张家港市香山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其它相关荣誉证书、资格证书或退伍军人证的扫描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电子照发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5月17日,邮箱地址:462728592@qq.com。
2.报考人员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举报并查实,取消面试、录用等资格。
(二)考试办法
1.本次招考经资格初审、复审通过后,面试择优录用。面试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进入面试人员须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携带所需的应聘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体检合格后确定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待遇及相关说明
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经考评合格及以上者继续留用,工资报酬参照本单位同职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考评不合格或者人岗相适度不匹配的,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六、其他要求和说明
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面试、体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咨询电话:5837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