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镇街园区“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苏发〔2016〕49号)精神,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按照《关于认真做好购买“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人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泰残发〔2018〕44号)要求以及市残联相关文件精神,由海陵区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海陵区镇街园区“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人员12名。
二、岗位性质
“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人员是指在镇街园区或村(社区)“残疾人之家”,协助开展辅助性就业、康复、文体、维权、学习培训和志愿者服务等残疾人工作的管理人员。
三、招聘对象
海陵区辖区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身体条件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招聘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
2.男年龄不超过 45周岁,女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3.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工作,愿意为残疾人服务,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在残疾人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会熟练电脑操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五、薪酬待遇
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1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报名地点: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北路321号海陵区残疾人联合会一楼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应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填写或当场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残疾人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1寸彩照2张;
4.根据招聘资格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任何虚假信息,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1.面试由海陵区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区残联网站(http://cl.tzhl.gov.cn)、海陵人才网(http://www.tzhlrc.com)及微海陵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海陵区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82930122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86330126
附件下载:海陵区“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人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海陵区残疾人之家公益性岗位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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