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医药高新区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为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40名,具体类别要求详见下表。
岗位简介表
类别 |
招聘人数 |
年龄 |
A |
20 |
18-35周岁(1984年01月10日至2001年01月10日之间出生) |
B |
10 |
35-40周岁(1979年01月10日至1984年01月10日之间出生) |
C |
10 |
18-40周岁(1979年01月10日至2001年01月10日之间出生的退役士兵) |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含职高)学历;
5.在招聘简章发布前具有现医药高新区户籍或为医药高新区生源(兵源)。
现医药高新区户籍是指现医药高新区区域范围内的户籍(包括野徐镇、凤凰街道、明珠街道、寺巷街道、沿江街道;不含泰州本地高校学生集体户籍)。
医药高新区生源是指入校前户籍所在地属现医药高新区区域范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医药高新区兵源是指入伍前户籍所在地属现医药高新区区域范围内的退役士兵。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不符合社区工作者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民政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聘用十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以下简称高新网,http://tzgxq.taizhou.gov.cn)和“泰州微高新”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本招聘简章。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19年01月12日—0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 报名地点: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商务一号楼西侧副楼)。
4. 注意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6张(恕不退还),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医药高新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签名承诺自己所填各项内容真实准确。
开考比例为3:1。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经区民政局会同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对招聘计划数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实际招聘人数在笔试前通过高新网和“泰州微高新”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报名人员于2019年01月16日-01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内容包括从事社区工作必备的政治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写作能力、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考试内容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2019年0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一位小数)。根据岗位类别,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同分跟进)。同时于2019年01月23日前在高新网和“泰州微高新”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四)面试资格审核
2019年01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考生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还须提交有效的退役证件或证明)。
对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交有效证件、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岗位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跟进)。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9年01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岗位类别,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
2019年01月31日前,在高新网和“泰州微高新”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考生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到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根据岗位类别,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八)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党工委组织部和民政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新网和“泰州微高新”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具体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并向受聘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受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由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按照《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受聘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
因考察、公示不合格和放弃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管理与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18〕130号)和市委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全市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泰民发〔2018〕141号)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社区工作者,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医药高新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690962
监督电话:0523-89690202
公布网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 http://tzgxq.taizhou.gov.cn
“泰州微高新”微信公众号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2019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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