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广播电视台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6日至2001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0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姜堰区人社局)、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姜堰区广电台)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七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报名,代报者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12月26日-28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19年12月26日-29日(9:00-12:00,14:00-18: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19年12月26日-30日(9:00-12:00,14: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5楼东会议室(泰州市姜堰区人民中路106号)。
报名邮箱:jiangyanguangdian@126.com。
2.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的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1)《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一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半身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可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在职人员报考),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考试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现场,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根据自身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姜堰区广电台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姜堰区人社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结束后,如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计划,由姜堰区广电台提出申请,经姜堰区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月3日14∶00-18∶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费收据到姜堰区广电台人事科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妥善保存准考证,考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同时提供报考人员和代领人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电子邮件报名的报考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材料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姜堰区人社局、姜堰区广电台统一组织,考试分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时间为:2020年1月7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20年1月8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普通话水平、镜头表现力和仪容仪表、气质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考试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专业加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姜堰区人社局、姜堰区广电台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的报考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其他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姜堰区广电台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6年12月29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4年12月29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6年12月29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6年12月29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六)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察、公示环节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其他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姜堰区广电台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其他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姜堰区广电台与拟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3年,3年内不予办理调往姜堰区外的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8287011(姜堰区广电台)、0523-88869415(姜堰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8101697(姜堰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指定网站: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iangyan.gov.cn/
附件1、《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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