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系统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计划
01职位: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一级科员职位,选调1名公务员;
02职位: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庄中心所一级科员职位,选调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二、选调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忠诚可靠,严守纪律规矩,品行端正;
2. 报考01职位,须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及信息化管理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02职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 “城建规划类”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取得相应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内相关专业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的,可向选调机关提出申请,选调机关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经审核同意的,在网站发布。凡未提出添加或选调机关未同意,没有在网站公布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3. 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其中乡镇(街道)公务员须满5年服务期限,选调生须满3年服务期限;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4.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或执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2. 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处理,未过影响期的;
3. 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任职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12月10日;
2.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录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tz/),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相关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tzzrzy
rsc@163.com,文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姓名+01(或02)职位”。 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下午5:00。
所需材料:
1.《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
(二)资格初审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虚假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取消选调计划。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核政治素养和相关业务工作能力,笔试总分100分,60分(含)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和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含)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者在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考试的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按照选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重点对其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核实,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在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tz/)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计划缺额,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对象确定后,调动前不得突击提拔。
四、选调工作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86881129,监督电话:89896352、86899330。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