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聘简章
根据环卫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汽车驾驶员15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25日(休息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办公室。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169号。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年龄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具有A1、A2、B2有效汽车驾驶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职业操守等被单位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环卫一线生产作业汽车驾驶员。
五、招聘方式
1.进行考核录用,其中路面测试、倒车入库测试、理论知识分别占40%、30%和30%。
2.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按路面测试、倒车入库测试、理论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和体检情况,择优录用,额满为止。
六、相关待遇: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月基本工资2424元;缴纳“五险一金”;享受相应岗位津补贴、绩效考核和相关劳保福利待遇。
七、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八、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汽车驾驶证。
九、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 86395122、 13515156015
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