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着力提升工作水平,强化人员配置,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9名编外人员。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爱岗敬业;
4.服从安排,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5.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23日出生);
7.学历要求是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违法犯罪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5.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理或留党察看处分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2021年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新街镇党群工作局(新街镇政府三楼)
考生报名除提供《泰兴市新街镇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者《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3.其他相关证书(含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行政执法证书等);
4.户籍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招聘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所提供各种证书、证明均为原件,同时附一份复印件。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大专学历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直接参加面试。考试由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综合知识和基本能力。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5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另外,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和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即为面试人选。
2.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五、考察
由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经镇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将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员工,与泰兴市富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待遇5-6万元/年。
(二)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九、本方案由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2765339
监督举报电话:0523-82765369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54421/index.html
泰兴市新街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