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河失镇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为促进我镇学前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经镇党委同意,河失镇中心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企业用工性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幼儿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无职业历迹、不良行为及犯罪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具有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等级二级甲等以上(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者加分录用);
三、性质待遇
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属于编制外合同用工,工资福利待遇享受本镇幼儿园教师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河失镇党群工作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根据“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考试、体检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有意应聘人员需于报名现场填写报《泰兴市河失镇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设在河失镇中心幼儿园内,报名时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提供本人14天内行程码、健康码。
2.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户口本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普通话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教师资格亦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4)学习及工作期间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
3.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所有资格进行审核,报考人员须对填表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河失镇党群工作局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
2.笔试:
(1)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幼儿园指导纲要》《0-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初定于河失镇中心幼儿园内。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组织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70%)。
(3)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占40%,面试占60%。
5.加分条件: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与履历加分之和,加分条件及标准如下:
(1)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加5分;
(3)有合格园、公办园从事满3年工作经验的加1分,满5年及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的加2分(需提供证明材料)。
6.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于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7.体检、考核: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考生体检费用待其被录用后由单位统一报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本次岗位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录用与待遇
1. 本次幼儿教师岗位招聘人员性质为企业用工性质,考试结束后,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执行泰兴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待遇按河失镇非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3.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若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需在本次招聘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妥善处理。
4. 对于没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新聘用人员,两年内考不到教师资格证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其他
本简章由河失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张琳13655260579
报名联系人:叶国华15195272677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