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泰兴市济川街道中心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泰兴市济川街道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快速发展,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结合济川街道教师队伍状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聘用岗位及人数
拟招聘幼儿教师10名(企业用工性质),分别分配到济川街道中心幼儿园下设的三家分园(佳源分园、欧景花都分园、北城分园)。
二、聘用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6日到2003年8月20日期间出生),有幼教工作经验以及专业特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考试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5.服从街道分配。
三、选聘程序与方法
报名与资格初审及考试工作由泰兴市济川街道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8日至8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应聘人员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当天做好个人防护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并认真阅读《泰兴市济川街道2021年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暨应聘承诺书》(附件1),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材料:
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及各类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免冠2寸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结束后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各类荣誉证书及照片等材料制成图片文件,以姓名为文件名,并打包发送至邮箱:876746256@qq.com
(2)报名地点:
泰兴市济川街道社会事业局415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玲 87752752
(二)资格审核
由泰兴市济川街道社会事业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教育相关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占总成绩的40%。考核加分满分为3分,具体考核加分项目和分值如下:
(1)本科学历考生加1分,研究生学历考生加2分。
(2)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技能素质、课堂教学、游戏活动竞赛等获奖,三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2分,一等奖加3分。
以上同类项目加分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分。所有项目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2.面试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人数1.5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1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70%)。
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幼儿教师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在本次招聘聘用结束前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确定递补体检人选和递补人员选岗按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方式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济川街道中心幼儿园签订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享受济川街道幼儿园聘用教师见习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企业用工性质),缴纳五险一金;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管理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监督电话:泰兴市济川街道社会事业局87752752
(八)本招聘简章由泰兴市济川街道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752752。
泰兴市济川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