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虹桥镇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名幼儿教师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本科学历
3.幼师专业毕业或具有幼师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和报名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虹桥镇幼儿园公开栏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虹桥镇党群工作局(虹桥大厦1109室)
线上报名需将以上所有材料发送到hqzzzk@163.com,材料不全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后通知报名者本人。
报考人员须对填表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招聘计划:报名人数)。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理论两部分。
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
专业理论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业务知识。
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专业理论占70%。
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切分线上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履历加分标准(2分)
具有三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验;
(4)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履历加分
4.录用与待遇
本次幼儿教师岗位招聘人员性质为镇聘公办幼儿园职工(编外),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一年一签,试用期内工资执行泰兴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履行转正手续,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类人员(虹桥镇幼儿园现职非事业编制教师)标准执行。不胜任者不予聘用。
5.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简章由虹桥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2569623。
监督举报电话:0523-80878328。
虹桥镇党群工作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