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打造优秀教师队伍,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江苏省泰兴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名特优教师。指泰兴市外的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学名师以及地市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
2.研究生。本科及以上阶段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的研究生。(“双一流” 建设高校名单见附件1)
3.学科竞赛教练。能胜任高中学科竞赛教学和创新人才培养课程教学,高中学习阶段获得数学或物理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且为C9联盟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或持有省级及以上竞赛教练证书且辅导学生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1.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江苏省泰兴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2)。
2.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0周岁,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当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等信息通过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向社会发布。
2.报名与初审
报名人员须通过指定邮箱(txjyrsk@126.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报考01岗位的人员须将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江苏省泰兴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及名特优教师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报考02-07岗位的人员须将有效身份证、《江苏省泰兴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入职后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报考08、09岗位的人员须将有效身份证、《江苏省泰兴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入职后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竞赛教练证书、辅导学生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名:姓名+报考岗位】。
初审工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内完成,初审结果由泰兴市教育局通过短信或邮件告知考生。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17:00。
3.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人员,于12月4日13:00-16:00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江苏省泰兴中学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当场陈述申辩。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与报名材料相一致的原件、复印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2)学历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入职后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4)名特优教师证书及相关学术论文、成果等。(5)竞赛教练证书、高中学习阶段竞赛获奖证书、辅导学生竞赛获奖证书等。(6)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4.考核考试
报考01、08、09岗位的,主要通过面谈的方式考核评分。报考02-07岗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谈)时间初定为12月5日,地点在江苏省泰兴中学,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
对来泰面试的人员,给予求职面试(谈)补贴,标准为:省外1500元/人,省内500元/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或面谈考核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计划的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在体检前凭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对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体检通知书的体检人选作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3.考察:由江苏省泰兴中学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
4.因招聘体检、考察不合格者,相应空缺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或面谈考核评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六、编制与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性质,享受我市全额事业编制教师的工资薪酬待遇。
2.对引进的本市外省级、地市级名特优教师,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同时,按《泰兴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基金实施意见》进行考核,每年发放考核合格者年度奖金,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学名师标准分别为50000、50000、40000元;地市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标准分别为20000、6000元。
3.对招录、引进的本科及以上阶段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的研究生和学科竞赛教练,按照泰兴市《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十条政策》《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享受相应学历层次的“购房券”、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或免费入住青年公寓。
“购房券”、生活补贴、租房补贴标准如下:
“购房券”:博士研究生25万元,本科阶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5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8万元。
租房补贴: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本科毕业生,800元/月。(首聘期前三年免费入住青年公寓;未能安排入住青年公寓,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发放最长期限36个月的租房补贴)
生活补贴: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10000元/年。(首聘期前三年每年发放生活补贴)
4.纳入学校后备干部培养对象。
七、其他事项
1.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考生在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谈)和体检时,须按照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凡证件携带不全者,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职业。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泰兴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方可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谈)现场。
2.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面试(谈)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资格复审、面试(谈)前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谈)。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谈):
(1)近期有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已完成14天居家健康监测,资格审查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居家健康监测期满证明及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或离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资格审查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资格审查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因集中隔离期、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复阳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资格复审、考试的,视同放弃。
5.资格复审及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6.应聘人员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独自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谈)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十、本公告由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江苏省泰兴中学:0523-87622031。
泰兴市教育局:0523-87728131。
监督举报电话∶
泰兴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0523-87728181。
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泰兴市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56604/index.html
江苏省泰兴中学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