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卫生系统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惠山区卫生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技人员55名(详细岗位见附件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4、报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的,限无锡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在岗人员。
5、须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 )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医务人员职务的。
二、相关说明:
1、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相关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或社保参保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4年12月31日向前推算。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时间: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4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00—16:30。
(二)报名地点:
惠山区卫生局会议室(惠山区堰桥街道文惠路8号惠山区人民政府6号楼642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放弃补报名资格的考生,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
2、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的补报名时间:2014年12月9日 (上午9:00—11:00),报名地点不变。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身份证”)。
4、报名咨询电话:(0510)83597000-6413。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2014年无锡市惠山区卫生系统招聘卫技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提供所有毕业证(初始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社保参保记录或聘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
3、现场报名必须本人持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到指定报名点报名,不可由他人代报。资格审核通过,当场发放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考生(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以及特困家庭的考生(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
四、笔试时间和笔试科目
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测验。
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招聘职位根据本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另行安排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1、本次公开招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惠山人才网:www.hsrcw.gov.cn
惠山区卫生局网站:http://wsj.huishan.gov.cn/
本次公开招聘的成绩公布、公示等考务信息仅在惠山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查看。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2015年3月10日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进编手续。办理进编聘用手续前,在职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前签订聘用合同或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续签聘用合同,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另行择业。
八、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惠山区纪委(监察局):0510-83598819
无锡市惠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598176
九、本公告由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招聘岗位简介表
附件二:报名表
无锡市惠山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