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正式部署2014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公务员年度考核是加强公务员管理、提高机关作风效能的重要举措。为了做好今年全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了年度考核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考核政策和规定,精心组织部署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考核工作。
《通知》明确,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对于本年度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开展综合性表彰的先进单位,在事先报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相应提高,最高不得超过20%。另外,本年度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评比落后、工作有重大失误受到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的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0%;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同级别非领导职务人员因严重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市级机关未建立内部平时绩效考核机制或内部平时绩效考核机制运行不正常的,除部门内部绩效考核相应扣分外,单位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也相应下调。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病事假超过半年不进行年度考核、因处分等原因不确定等次等人员的工作性津贴发放。对于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公务员,单位领导要对被考核人进行教育,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限期改进,同时要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想法和意见。对于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降职处理,对不称职等次人员提出的复核要求,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复核和有关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