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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阴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或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且配偶户籍在江阴、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人员均须为无锡市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7年7月13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11日后出生)。应聘要求博士研究生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4年7月11日后出生)。
7、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医疗卫生专业的,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9、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简介表》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5年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原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毕业证书(岗位要求有学位证书的,还应取得学位证书)。专业要求见《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见附件2)。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现场采集电子照片。报名时间:2015年7月11日—1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江阴市天华文化中心(澄江中路128号)大剧院门厅。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15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2)报名时,需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人社部门公章)。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从2015年8月31日向前推算。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5年7月16日—7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江阴市文化西路43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岗位或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地点另行通知。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或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
A类、B类、C类岗位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D类岗位考试为面试一个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
笔试地点:详见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A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素质》。《综合能力素质》的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材料作文。
B类、C类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专业素质》。《综合专业素质》的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50分,笔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面试
A类、B类、C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A类、B类岗位进入面试比例为1:3,C类岗位进入面试比例为1:5。请在比例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领取面试准考证或递补,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A类、B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C类、D类岗位面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相加构成。
A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B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C类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D类岗位: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组织、要求。
对拟体检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组织、内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6860423。
七、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yhrss.com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八、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江阴市纪委:0510-86860220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510-86822851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10-86860423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