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招聘15名编外文职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编外用工人员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安机关辅助人员整体素质,结合崇安公安分局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文职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单位为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岗位为辖区派出所文职岗位。(详见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2015年8月1日),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本市常住人口,男、女身高分别达到165厘米、156厘米(含)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够正常参加公安辅助工作;
4、报考者需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office操作,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述、文字综合和分析处理问题能力;
6、考生应聘相关岗位必须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育、收容教育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或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4、曾被公安机关辞退的,或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5、公安机关认为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信息发布、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无锡市广瑞路6号 崇安公安分局611办公室
4、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需事先填写并打印好《崇安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到现场报名(附件2);
(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以及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返回);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5、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6、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招聘职位数。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无锡市塔影中心小学(崇安区塔影二村65号)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综合卷,主要测试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2、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的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统一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崇安公众信息网上通知。(http://caq.wuxi.gov.cn/wxcaq/)
考生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1、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政审:参照事业单位政审条件。
政审、体检弃权或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崇安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http://caq.wuxi.gov.cn/wxcaq/),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待遇按《崇安区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聘用期间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六、考试信息公布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均通过崇安公众信息网(http://caq.wuxi.gov.cn/wxcaq/)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随时登陆查询。
七、纪律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崇安区纪委:0510-82735052
其他未尽事宜由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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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5年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无锡市公安局崇安分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