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星街道公开招聘5名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金星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5名。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社区建设事业,热心服务社区居民,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善于联系群众,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基本操作;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
(二)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户籍: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
(五)对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取得全国社工职业资格证者、本街道户籍居民、街道(社区)工作者、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8月15日期间工作日内,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金星街道办事处418办公室(梁溪区阳光城市花园B区1号,党政办)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联系电话:81028912,联系人:孙娜玲。
3.报名时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如军人退伍证、社工资格证、街道或社区工作满2年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请在附件下载)。
4.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通过报名审核人员根据街道党政办安排的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确认结果确定。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按3:1确定。最终录用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照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计算,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没有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四、公示与录用
1.公示:对拟招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录用:一经录用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关系挂靠劳务派遣公司,相关待遇按街道规定执行。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工作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其自主择业。
五、录用人员待遇
确定为拟聘对象的人员,提交街道党工委审核,确定聘用人选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街道现有规定,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4.2万元(含单位交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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