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兴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专职坐席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热心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4、具有宜兴市户籍;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级及以上证书;
7、具有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综治工作经历的,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宜城街道东山西路19号,宜兴市委政法委综治科(公安局A楼616室),联系电话:87987977;
3、报名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上述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具有岗位优先录用条件所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4)报名时请自行下载填报《2018年宜兴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通知报考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最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数未达到40人,则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报考人数若达到40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求和计算出总成绩;报考人数若未达到40人,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符合岗位优先条件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员,否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在宜兴长安网(http://yx.wxzf.org)和宜兴人才网(http://www.yxhr.com.cn)公布。报考人员请在该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好带至报名现场。咨询电话:87987977;监督举报电话:87977178(市纪委派驻组),87985125(市人社局)。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2018年宜兴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
宜兴市委政法委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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