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无锡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无锡市行政学院)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和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为进一步加强党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党校发展需要,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名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备注 |
教师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社会政治类、经济类、公共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
2人 |
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享受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可不受招聘计划限制。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和国家方针政策,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较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探索、研究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近5年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4.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党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第一批次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请下载填写《中共无锡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招考公告附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wxdxrsc888@126.com,邮件标题为“毕业院校+学历+专业+姓名”。发送电子邮件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3)相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供:①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仅已取得人员提供);⑤获奖证书(仅已取得人员提供);⑥2016年以来科研成果。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①学习成绩单;②在校学籍证明材料;③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4)联系方式。电 话: 0510—85550217;
传 真:0510-85557891;邮寄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鼋渚路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联系人: 顾老师、马老师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邮寄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和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公共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人员可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4.试讲。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具体试讲办法面试结束后通知。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面试占40%、试讲占60%计算。试讲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
5.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证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7.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共无锡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通过后无特殊原因放弃岗位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报事业人员招录主管部门备案处理。
8.聘用。公示期满后,校委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具体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待遇
1.应聘者一经录用,列入我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补贴和科研启动资金,标准为:学科带头人给予60万元安家补贴和15万元科研启动费;教授给予45万元安家补贴和10万元科研启动费;副教授和博士毕业生给予30万安家补贴和8万元科研启动费。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由户籍所在地市(县)区教育部门提供优质公办教育资源。
五、其他事宜
1.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指导下组织实施。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涉及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510-85559985转4999。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无锡市委党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