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类)公告
经市、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本次招聘对象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具备相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见《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hrss.wuxi.gov.cn);
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xlx.gov.cn);
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wx8h.com/;
无锡市康复医院网址:http://www.wxskfyy.com/。
考务信息等公示公告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xlx.gov.cn)上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其中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和无锡市康复医院相关岗位,后续考务工作的公示公告信息仅在医院官网发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中)医师岗位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具备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6、户籍不限;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中因违纪而受过处理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梁溪区区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
2、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学位),获得境外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认证)。
3、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2021年取得的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未拿到证书,凭成绩单证明)。
4、本公告中所指应届毕业生:
(1)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2021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四、报名及审核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9:00—7月9日17:00。
2、报名电子邮箱: 见附件2《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投递《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4,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后扫描PDF格式文档发送)及相关报名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版(PDF格式的原件扫描件)的方式报名。网络报名人员应同时发送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招聘单位负责报名初审,初审情况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
3、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4日9:00-7月9日17:00。
4、缴费标准:笔试费用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6月24日9:00—7月10日18:00。报考人员可在收到初审通过邮件后向报考单位进行缴费(以报名单位通知为准),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人员应与报名表同步发送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到报名单位指定邮箱。各报名单位在负责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需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另行通知。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三)准考证
应聘人员经各报考单位资格审核合格并缴费后,报名单位通过邮箱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由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其中,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和无锡市康复医院的笔试时间均以医院官网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3、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附件3),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按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分跟进)。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上查询。
(二)资格复审
梁溪区卫健委下属各招聘单位对拟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复审时,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三)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4、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面试均同分,则进行加试(面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区卫健委组织(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和无锡市康复医院自行组织),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3、递补: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经梁溪区卫健委审核后,报市、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并在相关网站公布。拟录用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对拟录取聘用者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xlx.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或毕业后连续工作未满一年的试用期(见习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八、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报名咨询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3158867、0510-85017905;其他各单位联系方式见《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附件2)。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梁溪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0-12388
无锡市梁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637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5041897
本公告由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xlsx
附件3-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书.docx
附件4-2021年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无锡市梁溪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